托运人托运货物时,是否需要拟办理保价或保险,完全以托运人自愿为原则,货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。但从托运人、收货人利益立场出发,应办理保价运输。因为托运人一方面要求货物运输企业能安全、迅速、经济地将货物送到达站;另一方面,当发生货损货差时,总希望得到与货物价格最为接近的赔偿额,保价运输较能解决以上问题,因为:
(1)不办保价运输货物:从货物安全讲,货物运输管理虽按现行的公路货物管理有关规章办理,但未能得到与保价货物一样的特殊安全措施的保护,故发生货损货差的机会比保价货物大;从赔偿方面讲,虽然不办保价也不办保险,故不用支付保价金和投保金,但因为货运公司受理货物时,不论货物的贵重与否,都接货物重量收取运费,如果发生货损货差赔偿时,则按货物价值赔偿,这对货物运输企业讲,是不公平的,因此货运公司采取限额赔偿,但这样对托运人(特别是托运贵重货物的托运人)利益影响也大。
(2)办理保价运输货物:因为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为货运公司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,货运公司为了减少事故赔偿,必然要认真对待货运事故,而且货物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,货运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,并通过对事故的调查、分析、总结,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,改进内部的管理工作,提高货物运输安全质量和服务质量。从这方面讲,货运公司与托运人利益是一致的。从赔偿方面讲,托运人虽然支付了保价金,但货运公司以货物实际价格(保价额)承运,发生货运责任时,按不超过保价额赔偿,托运人能得到合情合理的经济利益,因此,保价运输解决了货运公司限额赔偿不足的矛盾。
(3)投保货物运输险:保险责任是因为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,保险公司不参与运输管理,赔偿只是一种对货物损失后的经济补偿形式。
不论货物办理保价运输或是投保运输险,都属保护措施。货运办保价是针对货运责任的,对于不属于货运责任的损失,货运公司不承担保价赔偿;托运人要求得到比保价运输更高的赔偿时,也可办理投保运输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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